男子合伙做生意诈骗218万潜逃多年,买车票终落法网。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 记者 夏飞 铜川台 杨少锋 杨琳)以购买原煤为借口,河南籍男子赵某在铜川诈骗218万元并携款潜逃。警方网上追逃时,赵某仍想利用熟人身份证买车票继续从事煤炭交易,最终被警方抓获。

  2014年8月的一天,李某等4名煤炭经销商来到铜川市公安局印台分局报案,称他们早前经人介绍认识了常住湖北地区的商人赵某,本打算一起合伙给湖北某电厂供煤,没曾想被骗了。

  铜川市公安局印台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兰占良:“与河南籍的男子赵某签订了煤炭运销合同,在将煤炭运到赵某处之后,赵某以热电厂未支付货款为由,持续了半年多拒不支付剩余的218万货款。”

  民警随即赶往湖北到涉事电厂展开调查,发现在交易完成后电厂已经将煤款支付给赵某,不存在拖欠现象。警方于是传唤赵某到案接受询问,可赵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不来铜川。直到2015年6月,警方以非法占有目的明确为由进行立案侦查,先后9次驱车前往湖北十堰、武汉等地调查取证,并随后对赵某展开上网追逃。

  铜川市公安局印台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兰占良:“这个赵某反侦察意识比较强,得知被上网追逃以后仍然抱有侥幸心理,他利用熟人周某的身份证作为掩护,乘坐高铁仍然是往来于山西、河南,继续从事煤炭生意。”

  经过长期跟踪调查,民警逐步掌握了赵某的活动轨迹。2017年2月6号下午,警方获悉赵某将乘高铁从武汉前往太原,就连夜赶到湖北实施抓捕,最终在湖北武汉火车站将赵某缉拿归案。经审讯,赵某对诈骗李某等4人218万元煤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赵某以涉嫌合同诈骗被警方刑事拘留,此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