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对方是移民搬迁项目承包人,还接受其请托,并收受其3万元,为其争取陕南移民搬迁泄洪洞、河堤等配套工程。近日,山阳县延坪镇原镇长马宏伟被法院判处犯受贿罪。
马宏伟1981年出生,2015年10月24日被取保候审,今年4月,山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他犯受贿罪,向山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6月份,山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6月份,马宏伟利用担任延坪镇镇长职务之便,接受马家店村陕南移民搬迁项目承包人徐赐启的请托,为其争取马家店村陕南移民搬迁泄洪洞、河堤等配套工程,非法收受徐赐启给予的现金30000元。2015年10月23日,马宏伟之妻朱敏香向山阳县人民检察院上交现金30000元。
山阳县人民法院认为,马宏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现金3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马宏伟在立案前积极退缴赃款,有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故判处马宏伟犯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