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宝鸡市太白县国土局矿管股股长刘斌:不可以开工,不可以动工。如果没有经过复产验收的矿山企业,我们不给提供危爆物品。

  刘斌是太白县国土局矿管股股长,同时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的日常执法监察工作。他告诉记者,根据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没有申请复工验收的企业不得从事生产。

  记者也查阅了陕西省的相关政府文件, 2015年《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扎实做好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中要求,非煤矿山企业验收合格一个复产一个,严禁未验收合格的非煤矿山企业非法违法生产。刘斌告诉记者,每年县里的执法部门也会对矿山进行检查。但是在调查中记者却发现,这些严格的规定似乎只停留在纸上,并没有阻挡住太白县鑫磊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和太白县鹦鸽镇梁家山村采石场两家企业进行违规生产。

  刘斌:我们每年对每个矿山检查的数量次数不少于四次,我们在检查过程中,你刚才说的那些情况,企业没有申请,偷运拉运矿石这些现象,都是没有发现的。

  刘斌也坦言,矿管股目前只有两名工作人员,既要负责全县的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还要肩负日常执法监察,人手不足是监管不到位的重要原因之一。而除了日常监管的难题,如何清理现有的矿山也成为了考验太白县的一个难题。

  根据《陕西省开山采石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自2015年起至2017年底陕西省全省采石企业数量减少50%;2020年底,关中地区每个县保留1到3家采石企业。按照这一要求,到2020年,太白县将关闭14家矿山,整合2家矿山。其中5家为已经手续齐全的企业,其余9家也有可能在关停前补齐所缺的手续。作为宝鸡市太白县国土局矿管股的股长,刘斌倍感压力。

  刘斌告诉记者,作为国家级贫困县,政府补偿对于财政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刘斌:总体来说对每个矿山,我们就是说,国土局跟政府现在初步有一个关闭方案,实施方案里面的赔付标准,手续齐全的矿山企业,就象征性地赔付10万到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