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李朴。犯罪嫌疑人李朴。
被害一家的小男孩洋洋。被害一家的小男孩洋洋。

  前情

  李朴的情妇张某某在城南做化妆品生意,与受害女性张某是同乡,也是闺蜜,且有生意上往来。

  李朴曾和情妇去过张某的家一次,发现同龄人的张某夫妇有房有车,经济宽裕,他就起了劫财的歹念。

  作案前,李朴进行了五六天的准备。

  3月14日

  李朴和情妇换了手机,理由是她手机的流量充裕。

  3月14日晚

  李朴用情妇的手机拨通张某的电话,以约吃饭为名义进入其家中,男主人王某还给其泡了茶,两人寒暄了一会儿,他趁王某不注意,用匕首割断其脖子致其身亡。王某的妻子张某抱着儿子就往外跑,李朴随即把她砍伤,因为小男孩在哭泣,他又将小男孩杀死,最后才将女主人张某杀死。

  3月14日晚8时许

  邻居家的老人听到门外传来一阵砸门声,约20分钟后,隔壁又传来桌椅被推倒的声响和嘈杂声。他们以为是小两口吵架,没有放在心上,也没有去一探究竟。

  3月14日晚

  李朴离开现场,带走了张某的挎包,里面装着500元现金,随后,他又拿着张某的银行卡,顺利取出1300元钱存款。

  3月14日晚10时许

  李朴的母亲给他打电话,没有打通,母亲有些担心,就发了一条信息,问他在干什么?很快,李朴就回了短信:“妈,对不起。你以后好好看娃。我们不能再见面了,好好保重。”

   3月15日凌晨

  李朴回到徐家庄与情妇张某某的租住处休息。他告诉张某某,自己在吉祥村杀了人。张某某以为李朴在撒谎。

   3月15日

  死者张某的母亲给女儿打电话,无人接听,便委托李朴的情人张某某帮忙寻找。张某某将李朴口中所说的杀人与好朋友张某结合起来,于是,她疯狂地给李朴打电话、发短信。

  3月15日

  李朴返回作案现场,对受害者进行肢解。他只肢解了王某夫妇的尸体,小男孩的尸体相对完整。

  3月15日下午5时许

  邻居家的儿媳妇准备乘电梯下楼时,发现隔壁房门打开了,一个陌生男子戴着口罩拉着两个行李箱刚好从里面走了出来。儿媳妇还热情地帮他按住电梯的开门键,等待对方将两个行李箱拉进电梯。一同下楼后,儿媳妇又帮其打开单元楼电子门,等待其将两个行李箱拉出门。

  3月15日下午6时许

  李朴用行李箱装着肢解的部分尸体,在长庆西路乘坐出租车,由于高陵的出租车只能坐到城北的凤城一路附近,他不方便再次转移装有人体器官的行李箱,为了不引人注意,便随意丢弃了行李箱。

   3月15日晚7时10分

  受害人张某的老公王某,和弟弟在同一家工厂上班,接连两天弟弟打不通哥嫂的电话,于是前去家里寻找,但是敲不开门,于是报警。

  接到报警后,高陵警方迅速赶到,并找来开锁公司打开了防盗门。发现客厅里血迹模糊,入户门正对着卫生间,卫生间的门只能推开一半,里面堆着三具尸体,其中两具成人的已不完整,而小孩的尸体上有多处刀伤。

   3月15日晚

  警方接到群众报案,在西安市凤城一路南康村,一个装着人体器官的行李箱被丢弃。经过DNA比对,被丢弃的人体器官就是王某夫妻两人的。抛尸现场距离事发现场大约有20公里距离。

  警方调取事发小区内外的监控后,锁定李朴有重大作案嫌疑。

   3月15日晚

  李朴乘坐209路公交车赶到城西客运站,当晚他乘坐黑车赶到咸阳。

   3月16日

  李朴在咸阳停留了一天。

   3月17日

  李朴乘坐长途客车赶往宝鸡。在宝鸡的第一天,他住在招待所里,还将从受害人处抢到的挎包丢弃在招待所,随后的几日,他是在网吧里度过的。

  3月18日

  西安市公安局将有重大作案嫌疑的李朴列为网上追缉逃犯,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悬赏通告,通过媒体悬赏6万元向社会征集破案线索。

  3月20日

  李朴的母亲,通过媒体给被害者家属道歉,并劝儿子尽快投案自首。

   3月23日

  专案组副组长、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局局长阎鸿带领专案组精干警力奔赴宝鸡市查证重要线索。

   3月23日晚

  专案组锁定李朴踪迹后对其所处网吧周边以及内部环境暗地里进行调查,20名民警进行秘密布控,蹲点守候。

  3月24日上午9时40分

  在嫌疑人李朴到网吧附近的商业街买东西时,民警将其按倒在地抓获,整个过程持续了3分钟,期间嫌疑人李朴激烈反抗。

   3月24日下午3时25分

  李朴被特警从宝鸡押解回高陵县公安局马家湾派出所。

  3月24日下午4时30分

  西安市公安局召开“3•15”专案新闻发布会。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局局长阎鸿称,经突审,李朴对其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至此,“3•15”大案成功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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