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6时35分许,西安市丈八北路与昆明路十字西南侧发生一起交通事故,53岁的市民王先生在事故中受伤,目前仍在重症监护室抢救,生命垂危。24日,王先生的女儿拨打三秦都市报热线电话求助,希望通过媒体寻找这起事故的目击者,还原事件始末。

  小王告诉记者,自己父亲平日上班较早,事发当天在家做了早餐后出门。7时左右,她也出门上班,刚走到楼下,突然接到母亲电话,说120来电称父亲被送到了家附近的军工三院。

  “我赶紧拦了辆车去医院,到了医院才知道我父亲出了交通事故。”小王称,父亲颅骨骨折、颅内出血,伤势严重,做了手术后至今昏迷不醒。她从现场处警的交警处获知了此次事故的部分信息:“交警说这起事故是225路公交车司机张某报的警,说是我爸喝酒了,撞到了他的车上,也是他打的急救电话。但目前西安市公安交通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文书出来了,证实我爸没有喝酒。我们就想找找事发时的目击者,搞清楚当时究竟是怎么回事。”

  在小王提供的该鉴定文书上,记者看到,交警高新大队描述这起事故称:5月19日早上6时35分许,张某驾驶陕AM25××号公交车沿丈八北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昆明路南侧时,适逢王某骑“青桔”共享单车同方向行驶至此,两车相撞,造成道路交通事故。报告的鉴定要求为“血液中的乙醇浓度”,检验结果为“从所送检材中未检出乙醇”。

  至于此次事故的最终认定,交管部门仍在调查之中。小王称,让她感到着急忧心的是,“交警说事发路段没有公共视频,调查有难度,需要时间。”而家里唯一的顶梁柱父亲躺在医院里靠输血维持生命,她和母亲两个人无依无靠,难以承担应付此事,希望能尽快还原事件真相。

  “我的电话是15702913685、18829591316,邮箱是947188562@qq.com,希望当天6时30分左右,从丈八北路与昆明路十字经过的好心人能够提供线索或者行车记录仪视频,帮助我们尽快解决此事,我们感激不尽。”小王说。

  本报记者 张晴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