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省公安厅就打击防范破坏秦岭地区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截至3月底,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生态环境领域刑事案件56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23人。

  “从动机看,犯罪分子都是以谋取经济利益和占有为目的,都存在明知故犯,并普遍抱有侥幸心理。犯罪地点多为城乡接合处及相对偏远的农村、山区等监管薄弱地带。他们团伙化、职业化特征明显,组织结构严密,分工明确。犯罪分子之间多以网络沟通联系,交易环节过程隐蔽,涉网犯罪日益增多。”省公安厅副厅长李向阳介绍道。

  “截至3月底,共侦办生态环境领域刑事案件56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23人。”李向阳透露。其中,污染环境案件2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8人;非法采矿案件4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4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4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9人;破坏林木资源案件32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67人;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13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15人,查获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及其制品122只(件),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723只(件),各类野生动物制品1.7吨。

  同时,集中开展“三清(清网、清套、清夹)”行动,深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野生动物栖息地、候鸟迁徙通道等重点地区,清理、检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252处、野生动物加工经营场所和活动区域1774处,面积达26.6万公顷;清除猎套、猎夹、电锚、粘网等各类非法猎捕工具914套(个);收缴野生动物133头(只)、野生动物制品85.4公斤、野生动物皮张16张,从源头上打击防范了猎杀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

  下一步,全省公安机关将对破坏秦岭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按照“全方位查事、无禁区查责、零容忍查线索,打深打细打狠”的原则,部署开展“昆仑2021”“查隐患 破火案”和“护卫秦岭祖脉”专项行动,全面摸排各类涉环境资源犯罪隐患,分析涉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犯罪的特点规律,针对秦岭“五乱”问题实施精准打击,切实当好秦岭生态卫士。本报记者 石喻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