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关于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基本养老金的公告
按照上级工作安排, 我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其基本养老金逐步使用社会保障卡进行发放。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起,新办理退休的人员,一律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基本养老金。
二、以前年度已办理退休的人员,将逐步稳妥有序地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基本养老金。
(一)2020年10月,对部分已激活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的退休人员,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基本养老金。
(二)2020年11月,对所有已激活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的退休人员,全部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基本养老金。
为了保障退休人员权益, 顺利做好社会保障卡与原有银行卡发放基本养老金的衔接工作,2020年12月10日前,退休人员要尽快领取社会保障卡并激活金融功能。
特此公告
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