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基层村干部
不带着大家勤劳致富
却纠集身边的人一起干违法的事情
这样的村干部
必将受到法律的审判!
这不
审判这就安排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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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被带进了14名被告人,这14人大多数是西安市灵沼街办上南丰村的居民,他们在其所在的村子里强揽工程、寻衅滋事、毁田取土。。。。。。形成了一个犯罪组织。
其中被告人崔某权
从2005年开始到2018年
担任上南丰村的党支部书记
还一度兼任了村委会主任。。。。。。
当梁家滩项目在崔某权所在的村子进行开发时,崔某权和崔某会想的不是怎样让项目开发的更好,而是利用职务身份之便,阻扰项目开发,从中谋取私利。
公诉人:“向相关工程发包方提出上南村村范围内的修路、土方、沙石供应等工程的要求,驻地企业如不能满足其要求,崔某权、崔某会等人便组织以村民封门堵路、阻挡企业施工的方式强揽工程,逐步形成了以崔某权、崔某会、崔某盟为主要成员的犯罪组织。”
这些人对上南丰村地界内的工程
肆意进行阻挡
涉案金额近700万元
严重影响了驻地企业的生产秩序
不但如此
他们还对不听话的人
实施暴力殴打
公诉人:“被告人崔某会因周某的阻挡影响了供沙,随即联系了赵某去工地处理此事,说对方不配合就教训对方,赵某一行人到现场后,赵某与被害人周某交涉无果,伍某、王某等人随持洋镐把将周某打伤,王某磊拿出随身携带的辣椒水向周某脸上喷射。”
阻拦工地施工
对不听话的人进行“教训”
另外
他们还对上南丰村的农用地
进行毁田取土
公诉人:“在未经土地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崔某权、崔某会又指使冯某,在已承包的上南丰村西侧某集体土地内进行毁田取土,经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鉴定,该涉案宗地面积15.2亩,其中耕地14.962亩,该耕地复垦工程量大、周期长,属于对耕地种植的严重损坏。”
根据多起案件的犯罪事实,长安区人民法院将被告人崔某权、崔某会等九人认定为恶势力集团成员,并依法做出了判决。
公诉人:“崔某权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又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犯非法占有农用地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又十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其余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一年又六个月至五年又四个月不等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