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李佳)昨天记者从西安市交警支队获悉,近日西安又有6名司机被“终身禁驾”,其中3人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3人因醉酒驾车肇事构成犯罪。

  这6人分别为:朱延峰,今年3月5日在107省道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张党顺,去年4月25日在科技西路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张腾,2013年7月16日在新闫公路新丰渭河大桥中段,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宁晓斌,去年6月14日在永松路因醉酒驾车肇事构成犯罪;王军,2017年11月7日在北三环东段因醉酒驾车肇事构成犯罪;田宇,今年7月29日在终周路因醉酒驾车肇事构成犯罪,被西安交警终身禁驾。

  交警部门表示,“终身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驾驶人“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身禁驾”并非法律术语,而是公众的一种习惯性说法。它的准确表述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驾驶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