蹭停将扣3分、罚款200元 本报记者 陈飞波 摄蹭停将扣3分、罚款200元 本报记者 陈飞波 摄
“蹭停”车辆被拖移 本报记者 陈飞波 摄“蹭停”车辆被拖移 本报记者 陈飞波 摄

  昨天起,西安交警全面出击,通过路面上劝导、驱赶、纠正、处罚相结合,并借助媒体、网络大力宣传,提醒大家规范停车。

  同时,交警部门还将启用摄像头抓拍与流动抓拍相结合的方式,加密巡逻频次,摄取“蹭停”车辆违法信息录入系统,对占压盲道、主要路口周边、双排停车等现象,一律拍照存档并现场拖移。

  交警在日常巡逻中,将通过现场贴条、摄像头监控抓拍等手段,加大对“蹭停”行为的处罚力度,也将安排拖车对“蹭停”车辆予以拖移。

  昨天10时,西安交警对“蹭停”现象普遍的西、南二环周边路段进行集中整治,记者在南二环西桃园人行天桥下南侧看到,有3辆车打着双闪在道沿边“蹭停”,两位车主看到有交警检查,立即驾车驶离,另一辆骑停在“黄道沿”上的车辆却仍在原地,交警上前进行检查。“请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黄道沿’禁止停车,旁边就有停车场,为什么还要‘蹭停’?”面对交警的询问,驾驶员称“在等人,马上就走”。

  现场交警告诉记者,“蹭停”是大家对驾驶员抱着侥幸心理,在城市道路上或道路旁临时违法停车的俗称,是违法停车的一种,在违法停车中占有很大比重。针对驾驶员的这种行为,西安市交警支队秩序处副处长胡伟涛表示:“最明显的是占用机动车道时,使后面车辆不得不变道通过,影响了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而如果占用非机动车道时,则迫使非机动车不得不行驶到机动车道上,造成机非混行,同样造成较大的安全隐患。希望广大司机能文明出行、文明停车、停车入位,杜绝‘蹭停’现象,尽可能保证交通安全顺畅,营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交警部门将学校、医院、商场周边、施工区域周边列为严管区域,对于在施划有“黄道沿”、禁停标志路段“蹭停”的车辆,一律按照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对驾驶人予以扣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本报记者 李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