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 张晴悦)父亲获得房屋补偿款后,拒绝给付外嫁女儿应得款项,最终导致父女二人对簿公堂。近日,西安市鄠邑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特殊的返还财产纠纷案。

  原告王丽与被告王峰系父女关系。几年前,王丽出嫁,但户口未迁出。2018年11月,父女俩所在村房屋被拆迁,每人分得补偿款65万元。王峰作为户主领取了全部补偿款,却迟迟没有将女儿应得的款项给她。王丽认为自己户口还在本村,补偿款中也有自己的份额,理应获得这笔钱,便多次向父亲索要。二人在沟通过程中,王峰坚持认为根据农村习俗,女儿已经外嫁,没有权利再享受利益。父女俩经过多次协商无果,无奈之下,女儿向鄠邑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父亲返还其应得的补偿款。

  审理中,办案法官充分考虑到案件当事人的特殊关系,决定以调解的方式处理该案,以便化解家庭矛盾、弥补父女之间的心理裂痕。确定审理方案后,法官第一时间联系父女两人及其代理律师,对双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在办案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父女俩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王峰限期给付王丽补偿款,现被告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该案就此案结事了。

  据介绍,在房屋补偿款分配中,难免会遇到很多复杂的家庭纠纷。矛盾的爆发往往会造成父母、子女关系恶化、同胞兄弟反目……拆迁补偿,让亲情遭受一次又一次的考验,因夺利造成的伤痕,久久难以弥合。鄠邑区法院法官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始终秉持“专业化审判+人性化修复”的家事审判理念,积极运用“情绪疏导、亲情规劝”等方法,形成“疏、劝、帮、教”的调解模式,有力维护家庭和谐稳定,为建设平安家庭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