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省高院确定12月3日至7日为全省法院涉黑涉恶案件集中宣判周。昨日,省高院,宝鸡市、渭南市、安康市、榆林市、汉中市辖区法院分别对8起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

  ■省高院对周至朱群羊等27人涉黑团伙案二审宣判;

  ■凤翔县法院对以董云翔为首的21人涉黑团伙案宣判;

  ■宝鸡市渭滨区法院对以被告人刘晓宁为首的9人强迫交易罪案宣判;

  ■大荔县法院对以被告人臧某某为首的8人寻衅滋事罪案件和被告人赵某某为首的6人犯敲诈勒索罪案宣判;

  ■安康市汉滨区法院以被告人张某为首的4人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案宣判;

  ■府谷县法院对以被告人曹某某为首的14人敲诈勒索罪案宣判;

  ■汉中市南郑区法院对以被告人李某某为首的5人寻衅滋事罪案宣判。

  2018年1月23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

  陕西省三级法院共受理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6件99人,其中审结3件 55人;

  受理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60件267人,审结29案107人。

  周至

  省高院对27人涉黑团伙案二审宣判

  “黑老大”朱群羊终审被判无期徒刑

  组织结构及成员管理

  在该组织中,朱群羊为组织领导者,对组织成员、违法犯罪活动及组织经济收入具有直接的、绝对的控制权。朱群羊对组织成员要求“忠心耿耿”,并通过发放酬劳、安排住宿、提供医疗费等方式笼络人心,同时对疏远组织的成员实施恐吓殴打以威慑其他成员,从而实现对组织成员的管理和控制。(华商报记者 宁军 摄影 陈团结)

  所犯罪行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华商报讯(记者 宁军 实习生 王路)昨日,省高院对周至县涉黑团伙案终审宣判,维持了对“黑老大”朱群羊执行无期徒刑的原审判决,其余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18年至2年9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和管制等刑罚。

开赌场揽工程开赌场揽工程

  为非作恶称霸一方

  2004年以来,周至男子朱群羊纠集多人在周至、户县(现为鄠邑区)、长安等地开设赌场,以抽取好处、放高利贷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2004至2013年间,朱群羊为了扩张势力,又先后笼络20人,并于2011年左右,相继介入引汉济渭工程和黑河治理工程的施工。

  该团伙以开设赌场、承揽工程为主要获利手段,实施了一系列为争强斗胜、聚敛钱财而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朱群羊为首的,人数众多、组织领导明确、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从2004年至2013年数年的时间里,该组织通过开设赌场、承揽工程以及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获取利益,除供组织日常开支外,部分用于修建度假山庄、提供作案经费、购买作案车辆和作案工具、为组织成员提供医疗费、摆平事端等以维系组织的生存、发展。多次有组织地实施了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暴力追讨赌债,暴力处理与他人纠纷,肆意伤害他人,强取他人财物,为非作恶,称霸一方。

  二审判决:朱群羊被判无期徒刑

  西安中院查明,以朱群羊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后,在朱群羊的组织、领导、指挥或指使下,该组织成员分别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多个罪名下均有多项犯罪事实,包括暴力追债致使参赌人员妻离子散、背井离乡甚至自杀身亡;因拉运砂石殴打西安水务集团6名临聘人员,砍伤5人后抬到一起再次伤害;赌客赢钱后被长时间殴打;强迫赌客在工地筛沙子等。

  2017年11月29日,西安中院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数罪并罚,对第一被告人朱群羊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6名被告人也分别获刑,从20年至2年9个月有期徒刑、管制2年不等。扣押的现金、车辆等上缴国库,赌博工具由公安机关销毁。

  昨日,省高院二审宣判,维持了一审法院对上诉人朱群羊的原判刑罚,其余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18年至2年9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和管制等。

  据介绍,该案系陕西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由省高院审理的第一起涉黑案件,由新成立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专业合议庭具体负责审理,案件的审理为全省法院系统今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

该案中省市三级挂牌督办“保护伞”被查该案中省市三级挂牌督办“保护伞”被查

  2017年11月30日,华商报A06版、A07版曾报道朱群羊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是近年来西安市侦办的组织发展时间最长、涉案最多、危害最严重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其“保护伞”直指周至县委原副书记刘武周。此案惊动了公安部,中、省、市三级挂牌督办。专案组经过两年半的努力,摧毁了这个长达十余年的黑恶势力组织,倒查追责,刘武周受到法律的严惩,14名警察受到党政纪处分。

  安康

  开赌场放贷 非法拘禁他人

  4人恶势力犯罪案一审宣判

  华商报讯(记者 申度)昨日,安康市汉滨区法院依法对张某等4人恶势力犯罪案件一审公开宣判。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与张某某(在逃)在汉滨区大同镇利用赌博网站平台开设赌场,组织、聚集被害人王某等参赌人员进行赌博,雇佣他人在赌场提供服务,抽头渔利。今年1月10日晚,组织、聚集赌博人员赌博,王某参加并向被告人张某和张某某借钱5万元。1月11日至24日,被告人张某某纠集被告人何某、陈某、毛某两次将被害人王某强行带走,逼迫王某还钱。期间,张某得知王某家人报警后,伙同何某等人对王某进行殴打,致王某眼、鼻部受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伙同他人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张某、何某、陈某、毛某非法限制被害人王某人身自由,并对被害人实施殴打,4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非法拘禁罪。对涉案4人分别判处1年10个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凤翔凤翔

  21人涉黑团伙案宣判

  “黑老大”董云翔一审获刑18年

  组织结构及成员管理

  该组织层级分明、分工明确,下级成员听命于直接上级,对组织安排事项不得过问原因,必须遵照执行。董云翔以吃饭、喝酒、发放慰问金、慰问品的形式笼络组织成员,以殴打、惩戒等形式严明组织纪律,实现对组织成员的严格控制,确立自己在该组织中的绝对领导地位。为凝聚人心,巩固领导地位,董云翔曾向已亡手下蒲红超家属发放慰问金、帮忙料理后事。

  所犯罪行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赌博罪

  华商报讯(记者 申度)昨日,凤翔县法院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等,依法判处董云翔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3000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8年。该组织其余20人分别被判缓刑、有期徒刑不等。

  树立黑社会性质组织权威

  当地无人敢惹

  法院审理查明,董云翔,绰号“小董”,42岁,凤翔人。

  董云翔曾因犯破坏电力设备罪被凤翔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后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被宝鸡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2011年底刑满释放后,董云翔利用涉黑前科恶名,于2012年初,通过安排王晓亮(另处)、李保保(另处)、刘小刚、党宗文、衡凤强等人在凤翔县开设赌场敛财;2012年4月、2014年8月,董云翔纠集刘小刚、吕晓辉、党宗文、衡凤强、宋林依、赵文璋等人分别对李某某、程某某等人实施殴打,实现了对凤翔县地下赌场的控制。

  从此,形成了以董云翔为首,负责策划、组织、指挥犯罪活动;刘小刚、吕晓辉、党宗文、衡凤强、宋林依为骨干成员,直接听命于董云翔,参与并安排手下实施犯罪活动;赵文璋、尚青龙为参与人员,具体负责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对凤翔县有一定名气的、不服该组织的“混混”逐一进行殴打、威胁,董云翔及该组织逐步成为凤翔县无人敢惹的地头霸王。

赌场放债暴力催收赌场放债暴力催收

  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为进一步非法敛财,董云翔向参赌人员非法放贷。对无法按期清息及归还本金的借款人,董云翔安排组织成员以威胁、恐吓、殴打、非法拘禁等手段进行暴力讨债,从而形成了“赌—借—贷—暴力催收”的非法经济链条,从中牟取暴利。一参赌人员因高息借贷、无力偿还欠款,被逼患精神疾病;一借贷人员四处躲债,无法正常工作,致使其父绝望自杀;多名借贷人员被带至凤翔县雍城湖风情苑威胁、恐吓、殴打、强迫干活抵债,被害人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影响。

  法院认定,董云翔系黑社会性质组织领导者;直接参与并指使组织成员寻衅滋事9起,致轻伤1人,轻微伤3人,情节恶劣;直接参与并指使组织成员非法拘禁3起,并对被拘禁者殴打、威胁;直接参与并指使组织成员聚众赌博,聚敛财物,致使多人负债外逃;直接参与并指使组织成员强迫交易,以其威名强行推销。其行为分别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最、赌博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

  董云翔曾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特别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董云翔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宝鸡

  组织老年村民静坐拉横幅 用机械堵工地大门

  9人强迫交易被判刑

  华商报讯(记者 申度)昨日,宝鸡市渭滨区法院一审宣判,刘晓宁等9人因犯强迫交易罪获刑,其中有6人是“90后”。

  2017年6月5日,牛某通过竞标获得位于宝鸡市高新区科技路东侧的恒大集团“御景湾”住宅项目的土方工程施工权,委托马某的施工机械进行土方施工。刘晓宁带领、指使多人前往“御景湾”项目工地,以“八鱼镇的工程不能由外来的人员施工,等理由,对牛某及马某的施工进行阻拦。牛某被迫解除与马某的施工协议,并委托八鱼镇的王某进行施工,刘晓宁等人继续阻拦王某施工。

  刘晓宁、刘会军等人组织老年村民静坐、拉横幅,使用机械堵塞工地大门,迫使牛某向姬家殿村委会支付分红补偿款及使用刘晓宁、刘会军公司机械,共造成牛某经济损失425800元,实际支付工程款1699707元,渭滨区八鱼镇姬家殿村村民委员会获利4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晓宁、刘会军、茹利军、李军鹏、刘浩、姬小刚、聂红斌、肖宏洋、刘盼盼以威胁手段强迫他人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接受其提供的服务,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其行为构成强迫交易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12月5日,宝鸡市渭滨区法院一审宣判,刘晓宁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其余涉案人员也因该罪名被判处缓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