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咸阳市纪委消息,近日,咸阳市纪委对咸阳市土地储备中心原主任曹冬弟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
经查,曹冬弟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入股从事营利活动。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咸阳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市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曹冬弟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收缴其违纪资金301.9万元;经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研究决定,给予曹冬弟行政降级处分,由副处级降为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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