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丽莉实习生王丹丹)西安市物价局将对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现开始征集市民意见。在征求意见稿中,拟制定差别化服务收费标准、推行阶梯式收费,在停车优惠政策方面拟制定15分钟和30分钟两个时段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共十八条,其中第八条对停车服务费的收取方面备受有车族关注。该条款提出:纳入政府定价管理范围的停车服务收费,应综合考虑停车设施等级、地理位置、服务条件、供求关系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收费标准。

  对不同区域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根据停车供需状况差异,并考虑道路路网分布、公共交通发展水平、交通拥堵状况等因素,划分不同类区,实行级差收费。供需缺口大、矛盾突出的可实行较高收费,供需缺口小、矛盾不突出的可实行低收费。对城市外围的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停车设施服务,应当实行低收费。

  同一区域停车设施,区分停车设施所在位置、停车时段、车辆类型等,按照“城市中心区域高于非中心区域、路内高于路外、地面高于地下、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制定差别化服务收费标准。对交通场站等场所及周边配套停车设施服务,可推行超过一定停放时间累进式加价的阶梯式收费。

  另外,对停车服务费的优惠措施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停车服务经营者或管理者应严格执行停车收费的优惠政策:(一)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经营性停车场停放时间在15分钟内的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医院、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殡仪馆等经营性停车场,停放时间在30分钟内的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二)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卫生救护、救灾抢险、环卫保洁、医疗废物转运、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维护、应急抢险、殡葬服务以及喷有统一标示的执法执勤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三)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费按照购置新能源汽车的相关优惠政策予以减免。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6月7日-6月14日,广大市民可登录西安市物价局门户网站通过网上留言、书面意见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西安市物价局反馈意见,为政府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