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中级法院昨日发布通告,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并公布了100名失信被执行人、50名限制出境被执行人以及被限制高消费的5家单位、45名自然人名单。

  西安中院副院长杜豫苏介绍,2015年以来,全市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34086件200多亿元,执行结案率和标的到位率逐年提高,位居全省前列。特别是今年3月起,全市两级法院开展“百日执行会战”,采取“夜间执行”“凌晨执行”“突击执行”等专项执行活动,共清理执行案件2270件。

  此次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100名(其中企业法人30家,自然人70名),已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同时,两级法院还对5家单位及45名自然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责令这些被执行人不得进行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同时,还对50名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出境措施。

  被执行人既不申报财产又不履行义务,经人民法院查明其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将视具体情节,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媒体公开曝光等执行措施予以惩戒。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将会同公安、工商、银行、土地、房管等部门启动执行联动制约机制,对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予以信用惩戒。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暴力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前,被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将被禁止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禁止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禁止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禁止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禁止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禁止旅游、度假;子女禁止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禁止支付高额保险购买理财产品;禁止乘坐G字头动车组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100名“老赖”名单,详见三秦网)

  本报记者谢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