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 6月22日电 陕西省近日提出通过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等措施,进一步推动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建设,带动全省特色小城镇发展。上年度考核后 3名的重点示范镇和后5名的文化旅游名镇被淘汰。
据介绍,陕西省将保持 35个重点示范镇和 31个文化旅游名镇的总数不变,对2015年度综合考核后三名的 3个重点示范镇予以淘汰,分别是:靖边县东坑镇、神木县锦界镇、韩城市芝川镇。同时将岐山县蔡家坡镇、富平县庄里镇、安康汉滨区恒口镇列为小城市培育试点,退出重点示范镇序列。从各市级重点镇和镇村综合改革完成较好的建制镇中遴选递补了 6个镇。分别是:凤县凤州镇、志丹县旦八镇、汉中市汉台区武乡镇、石泉县池河镇、丹凤县竹林关镇和富平县淡村镇。
将 2015年综合排名后5位的蓝田县葛牌镇、汉阴县双河口镇、周至县厚畛子镇、永寿县永平镇和神木县高家堡镇予以淘汰。将建设快、有潜力的延川县文安驿镇、佳县佳芦镇、丹凤县棣花镇、旬邑县马栏镇和西乡县骆家坝镇递补进入省级文化旅游名镇名单。
陕西省还将持续加大扶持力度。从2016年到 2020年,省财政给予每个省级重点示范镇每年 1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每个省级文化旅游名镇每年 5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对达到 4A级旅游景区以上的文化旅游名镇,按省级重点示范镇扶持政策给予资金支持,也就是每年的专项扶持资金会增加到 1000万。同时,陕西省还将分批次给予每个省级重点示范镇 1000亩、文化旅游名镇 200亩城乡建设增减挂钩用地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