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谢斌)的哥酒后驾车与另一辆正在行驶的车辆发生剐蹭,随后被车主逼停,的哥被交警查获。昨日上午,莲湖区人民法院启用刑事速裁程序,用30分钟时间“打包”审理3起有关危险驾驶案。

  今年5月12日晚9时许,41岁的出租车司机吕某酒后驾驶陕AT5××1出租车,沿环城南路由东向西行至含光门外向北右转弯的过程中,与另一辆正在行驶的车辆发生剐蹭事故。吕某并未立即停车,而是继续向前开,当他行至广济街十字时,被那名车主截停,随后被莲湖交警查获。经鉴定,吕某的血醇浓度为234.61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

  昨日上午,经过30分钟的审理,审判长当庭宣判,吕某被判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吕某等3名醉酒驾车的被告人均表示服从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