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胡光炜记者谢斌)原本是4个好友之间相约聚会喝酒,可其中两人却酒后驾驶摩托车发生意外身亡,为此引发生命权纠纷,经过多次调解,遇难方家属各获补偿5万元。

  2016年2月9日晚,小刘与好友郑某、李某及李某女友等4人在蓝田县某酒店饮酒后,李某因照顾女友未离开酒店。于是小刘与郑某便一起骑乘李某的摩托车离开酒店回家,途中发生意外致两人身亡。小刘和郑某的家人认为孩子是和李某等一起喝酒,还骑着李某的摩托车回家才发生的意外,李某及其女友对两人的死亡有很大的责任,于是双方之间就赔偿问题发生纠纷。

  2016年3月初,刘、郑两家分别上诉至法院,向李某及其女友要求巨额赔偿。办案法官在庭后的两个多月时间里,先后多次分头召集双方及其亲属谈话,经过多次的释明、思想疏导工作,双方终于达成了补偿协议,由两被告各向原告补偿5万元人民币。6月20日,该笔补偿款已经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