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彦刚)2月18日晚6时25分左右,重庆轻轨3号线由牛角沱站向两路口站行驶途中,一节车厢内一乘客携带的蓄电池发生爆炸燃烧,导致车内烟雾弥漫,运营一度停运,由于处置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昨日,西安地铁运营分公司安保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为乘客安全考虑,西安地铁明确乘客不得在地铁站内车内使用充电宝等。
“西安地铁还未发生类似情况,但通过新闻报道可知,近年来在广州地铁、深圳地铁、北京地铁、上海地铁已经多次发生过类似情况,对乘客及行车秩序和安全都构成了威胁,所以西安地铁在加强安检的基础上,决定要求乘客在地铁站内车内不得使用蓄电池充电宝等给手机充电。”昨日,西安市地铁公司运营分公司安保部安保室主任李鑫表示。
李鑫说,目前随着智能手机等数码产品使用的普及,市民使用充电宝越来越多。为确保公众安全,目前对于公共交通工具中,只有飞机对限制乘客携带使用蓄电池、充电宝数量及容量进行了严格规定。而地铁等其他交通工具未对此进行规定,考虑地铁运营在地下密闭空间的特殊性,西安地铁将联合全国兄弟地铁运营单位,力争对乘客在地铁内携带使用充电宝和蓄电池的数量做出明确规定,并写入地方性轨道交通法规中。
李鑫提醒乘客,选择充电宝,一定要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一定不能挤压、捶打、火烧、针刺。携带保管时,不能将其与钥匙、发卡、胸针、别针等细小金属物一起存放,一旦这些东西接触蓄电池正负两极发生短路,极容易发生爆炸燃烧。
目前,西安地铁发现乘客携带充电宝的,工作人员将提醒。对于在地铁车内使用充电宝进行充电的,地铁巡查人员将对其行为进行劝阻。李鑫也希望广大乘客能对此给予理解配合,在乘坐地铁的短暂时间内,努力不做低头族,不拿充电宝给手机充电。
地铁安保人员说,如果在地铁站内或车内发生类似的安全突发事件,乘客不要惊慌,在迅速报警的同时,要听从地铁工作人员的指挥,进行有序撤离,地铁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会使用随身携带的灭火毯等器材进行扑救,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