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石喻涵)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是在日常生活中,总有一些人明明有钱有资产,但欠别人的钱就是赖着不还,甚至连法院的判决也拒不执行。碰到这种“老赖”,应当怎么办呢?

  2010年5月,西安市民马建兰等107人与陕西明日新概念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产生购房及收益纠纷,后经法院判决,“明日新概念公司”应偿还107户业主房款、收益金、违约金等费用1700多万元。但在执行阶段,公司老板马德龙并不配合。

  尽管马德龙偿还欠款不积极,但消费能力十分惊人。他在微信圈中频频晒出自己打高尔夫球、出入高档会所的照片,其中的一张酒店消费清单高达200万元。于是,莲湖区人民法院将马德龙纳入到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列入这个名单之后,他在以后的生活中,不能高消费、不能坐高铁、不能坐飞机、经营活动也受到限制,开公司等等都会受到限制。

  接着,马德龙及其公司名下的银行账号被冻结,名下资产也被查封,法院准备启动拍卖程序来清偿他所欠的1700多万元。最后,又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马德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从去年11月到今年6月底,陕西省三级法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追究“老赖”刑事责任案件137起,涉案156人;对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妨害执行但不构成犯罪的,依法实施司法拘留2610起3044人;另外移送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663起案件688人;全省共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0295例。

  省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谭爱华向媒体表示,原来在执行中发现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这类案件,要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公安机关要移送检察院公诉,这样下来周期比较长,再一个立案起诉的门槛也比较高。现在,通过司法解释,可以赋予申请执行人自诉的程序,可以有效提高打击这类犯罪的效果,增加打击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