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姚志伟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11部委公布的名单,陕西省除榆林市外,还有三个县入选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分别是渭南市富平县、宝鸡市千阳县、汉中市镇巴县。这一市三县分别位于陕北、关中、陕南,对我省今后生态保护建设具有巨大意义。

  据了解,近年来,富平县大力发展生态建设,先后关停县城北部沿山炸石场,取缔432家白灰窑生产厂家,并针对当地条件,实施造林工程,不断拓宽绿化空间。同时,大力发展柿子、花椒、苹果、核桃等富平特色产业,让大地变绿,让农民增收。

  千阳县被誉为宝鸡后花园,是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绿化模范县、国家生态示范县、国家生态县,全县森林覆盖率达43.3%,空气质量达环境功能区一级标准。特别是千湖国家湿地公园,以保护性开发为重点,融生态休闲、旅游观光于一体的公园建设初具规模,成为关中西部重要湿地旅游景点。同时,千阳县还不断制定完善各种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并立足区域实际,全面推进区域山川秀美和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发展模式。

  镇巴县是陕南地区唯一入选的县份。近年来,该县着力打造“绿色能源镇巴、生态人文镇巴、富裕和谐镇巴”,加强生态保护,弘扬生态文明,遏制环境污染,初步建立起了适应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良性生态系统。全县林地面积达433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6.22℅,使生态优势成为最具竞争力的优势。

  据统计,全国共有143个具有代表性的市、县入选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此次确定的示范区主要遵循两条原则:一是在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方面,当地政府高度重视并有明显成效;二是在生态保护与建设指标方面,森林覆盖率、“三化”草原治理率、河湖生态护岸比例、农田实施保护性耕作比例、城市建成区绿地率、风景名胜区占陆域面积比率等指标高于省(区、市)平均水平,同时在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指标方面也高于省(市、区)平均水平。

  开展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建设,是中国针对当前生态保护与建设领域存在着进展不平衡、制度不健全、投入不足、科技含量不高等问题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今后中国还将加大对示范区建设的投入和政策支持,支持示范区建设围绕突出创新、示范两个重点,积极探索生态保护与建设的规划实施、制度建设、投入机制、科技支撑等方面的经验,为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