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批行政审批事项及承接中、省下放的审批事项等工作,决定再取消和下放73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取消27项(含垂管单位10项)、下放管理层级46项(含垂管单位2项)。

  取消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

  此次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有27项,包括民办学校聘任校长核准;重点管理计量器具销售、安装登记备案;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设立审批;搬运装卸经营许可;西安市文物监管物品经营许可证审批;市政工程建材准入备案;非开挖施工企业备案;农家乐审批;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核准;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核准。

  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条件的服务型、商贸企业和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减免税的审批等。取消保健食品备案,通过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取消企业年度检验,改为年度报告,取消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等。

  赴港澳台探亲类证件申领下放至各区县公安局

  下放管理层级46项,其中零担(快捷)货运许可、道路大型物件运输许可、道路集装箱运输许可、道路冷藏货物运输许可、搬家运输服务许可等下放至长安、临潼、闫良区及四县交通运输管理机构。

  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加工许可下放至区县林业主管部门,食品流通许可(不含经营场所5000平米以上的,依托加油站、地铁经营的,外商投资的食品经营企业以及连锁经营企业总部)下放至区县、沣东新城食药监局。

  赴港、澳探亲、定居,赴台湾探亲类证件申领、签注由市公安局下放至区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养犬登记、年检下放至区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小额担保贷款审批下放至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休职工异地安置户籍准入审批下放至区县人社局;退休干部异地安置审批下放至区县人社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下放至区县烟草专卖局(含烟草专卖高新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