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旬阳县在2006年开始商贸街改造,鲁勇军等被拆迁户有的拿到了新安置的宅基地手续,有的则和征地群众一样,手持一份答复函。他们对新家园的梦想,经过八年不断的投诉甚至司法判决后,结果仍充满变数。而同步于他们对土地渴望的则是当地政府土地财政的无限扩张。

  两次被拆迁都没被安置

  相比鲁绪随那一叠“纸片片”,鲁勇军手里的证据资料“显得更打硬”。

  2006年安康市旬阳县商贸街改造时,鲁勇军家位于振旬路62号的两间三层楼房也被列入拆迁之列。“房子有5米宽,拆了3米多,还留下2米。”鲁勇军拿出一张收款收据给记者展示道:拆除整座房子的赔偿款是六万多元。由于是部分拆除,我就把不应该多拿的赔偿款退给了拆迁指挥部。记者看到这张没有加盖公章的收款收据项目为“拆迁费”,金额有三万零四百八十元,收款人系张某。鲁勇军解释说,张某是当年拆迁改造指挥部工作人员之一。

  “之所以这样认真按政策来,因为我家当时也有附加条件的,就是兑现拆迁协议承诺的80平方米的宅基地。”鲁勇军按照宅基地审批程序,在2006年9月16日向所在小组递交了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申请。组长鲁延庆同意后注明:城区道路改造迁建户,按会议定址在第三排,按瑞莲小区规划实施建设。

  当日城关镇鲁家台社区也在“实地勘察后,认为符合乡村规划”,加盖公章“同意该户建房”。城关镇政府两天后派员“实地勘察,认为情况属实”,经会议研究,同意该户占规划地80平方米。从“建设用地现场记录卡”上能看到,当时参与实地勘察的有拆迁指挥部、镇司法所、鲁家台社区等部门的干部。

  2006年11月6日,鲁勇军拿到了旬阳县城建局的批文,他家宅基地的位置被确定在莲花行政小区西坡第三条街里侧,面积80平方米。三天后的11月9日,旬阳县人民政府向鲁勇军下发了旬村宅字(2006)1588号宅基地批件。

  “一路绿灯,很顺利,宅基地手续很快就拿到手了。”在半年内拿到宅基地手续,鲁勇军认为这和当时自己家积极响应县政府拆迁政策,支持城乡建设改造规划不无关系。“我想县政府这样做就是想树立典型,让其他被拆迁户放心地腾房子配合拆迁吧。”

  但事态的发展并未像鲁勇军想象的那样一帆风顺。“当年我所在的那块宅基地还是一面荒坡,别说盖房子,种庄稼都困难。”鲁勇军回忆道:由于没有路,自己家盖房计划只能搁浅。旬阳县城建局在其下发给鲁勇军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里也注明:土地审批后,按莲花行政小区详细规划进行设计,待小区道路确定后建设。

  由于当时不能立刻建房,鲁勇军一家只能租住在外。“我家的户籍地址在拆迁后都改签到新宅基地那里了。没想到政府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把那块地统征,又转手卖给了开发商。”

  “对于这个征地我不清楚”

  “几年之后,其他拆迁户通知我快点回旬阳,说我的宅基地被开发商买走了。”鲁勇军告诉记者,2006年自己拿到宅基地手续后悬着的心放下了,便到广西打工,“心里只惦记什么时候莲花行政小区第三排的道路作了规划,路修到自家门前,便马上动手盖房。没想到宅基地都被开发商买走了,搞一个叫瑞莲小区的商品房项目开发。”

  回到家的鲁勇军得知,县政府通过县国土局统征那块地时,也承诺会解决征地户的安置问题。“除了给赔偿款,还答应批宅基地。这些村民拿到补偿款后,又成了需要安置的问题户。”

  多位村民向记者出示了2009年9月7日“旬阳县国土资源局关于瑞莲小区安置用地的函”,其内容为“关于你户在瑞莲小区内建房的申请收悉。因你户原已在瑞莲小区办理合法用地手续,若确需继续在瑞莲小区内建房,待小区治理基本到位后,你户必须按规划要求在缴清滑坡治理和基础设施等费用的基础上,给你户划定80平方米作为你户住宅用地。”

  旬阳县国土局答复记者:这个公函只相当于一般的工作答复,向群众交待用地手续的审批程序。并不代表承诺什么附加条件。

  然而手持公函的众征地户则一直视其为“批复宅基地的凭证”。鲁绪随拿出自己的公函给记者解释道:当年负责征地的多位领导劝他要配合征地工作,否则会吃亏。记者看到鲁绪随所持公函上注明:如当事人在动工时阻拦施工,此函无效。

  “我考虑政府拆我家房子时,我没拿到宅基地,现在征地要是再不顺从,仅有的机会怕是要彻底泡汤了。”鲁绪随告诉记者,在等待中自己获悉,承诺宅基地的地方被县政府通过土地部门统征后,卖给了开发商。旬阳县土地局也向记者证实,那家开发商近年发展迅速,周边的地基本上都是该公司的商品房项目。

  旬阳县人民政府旬政地发(2009)12号审批土地件是这家房地产公司受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用地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受让通过挂牌方式竞得位于城关镇鲁家台社区瑞莲小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72亩,该地作为你公司瑞莲小区开发建设用地,请你公司严格按照县城建局规划许可要求开发建设。

  对于该地块如何完成土地流转,从村组的土地变成商业住宅开发用地,土地、县、镇政府的多个部门答复记者道,时过境迁,人员变动很大,“对于这个征地我不清楚”。城关镇政府联系的一位当年参与商业街改造和瑞莲小区征地的镇领导,截至记者发稿时,也未对此作出解释说明。

  县政府安置事宜无具体细则

  “这么多年为宅基地的事情一直在跑。开始大家将问题反映给社区和镇政府,得到的回答是这是县上干的事情。县国土局和县政府又是在相互‘踢皮球’。慢慢地人心涣散,集体去上访时人员都组织不起来了。”鲁绪随苦笑道:“经常早晨从床上爬起来就问自己这个事情还去政府问不问,其实心里知道,就是去了也不会有个明确答复。”

  在鲁绪随、鲁勇军等住户多年反映之后,旬阳县政府答应在瑞莲小区旁边划拨15亩地,用于这些户的住宅用地。“我们马上要求给各家各户划分宅基地。但政府说等建设规划出来,后又说等滑坡治理后、和瑞莲小区建成后再做新的安排。”在此漫长等待后,这些一直等待自家宅基地的村民获悉,15亩预留宅基地也到了开发商的名下。“我们再次被忽悠了。”

  对此,旬阳县国土局并不认可。旬阳县国土局土管股股长王道金表示,为解决鲁家台社区商贸街改造和征地户安置建房户的遗留问题,县政府有两份会议纪要,土地统征中心在莲花池政协住宅楼后从村组手里征地15亩,然后划拨交给鲁家台社区专门解决瑞莲小区征地安置等问题。但县政府要求坚持“统规统建”原则,鲁家台社区显然没有开发能力,经城关镇和县政府同意后,由鲁家台社区和房地产开发公司共同开发。目前土地手续已划归到该房地产名下,只是土地出让补偿金还没缴上来。

  “按照规定楼房建好后一到三层无偿交给社区,用于安置那些有宅基地手续却没能建房的及住房困难户。”鲁家台社区党总支书记鲁延庆谈及这十几户“遗留问题的解决”也颇感头疼,因为县政府交待了安置任务,但没有给出具体的细则。“初步想法是让他们以成本价格购买。具体实施时除了请示镇、县两级政府外,还要开村民会议听听大家的意见。房子该给谁家,什么价位给?”鲁延庆书记说,现在房子还没盖起来,这些问题还涉及不到。

  状告县政府被告知已过诉讼期

  2006年自家房子被拆迁,按照拆迁协议拿到了县政府颁发的宅基地手续,却因道路不通不能建房,随后宅基地被国土部门征收,却没能拿到补偿,更未得到具体安置。8年上访无果的鲁勇军在今年10月,将旬阳县人民政府和房地产公司诉诸法庭,“认为县政府的具体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利益,要求法院撤销房地产公司所持的土地审批土地件。”

  旬阳县政府委托县国土局在县法院应诉这一“民告官案件”。鲁勇军这一举动吸引众多相同遭遇者的密切关注。“许多人告诫我和县政府打官司保准是输。我想我手里有宅基地手续应该胜券在握。直到开庭前律师说自己另有案子不给我代理了,我感觉这个案子有些悬了。”鲁勇军至今不明白该不该走司法渠道。一位手拿国土局公函的村民对记者说:“开庭那天我只听了五分钟,就知道鲁勇军输定了。听不下去,我出来了。”

  旬阳县国土局法制股副股长吴丰平代表县政府在应诉时回答道:县政府征地有手续且有公示;鲁勇军的诉讼期限已超过了6年;县政府已经安排15亩土地使用权,由鲁家台社区和房地产商联合开发,作为优先解决县城商贸街改造项目和瑞莲小区被征地拆迁户及困难户的安置住宅用地,所以政府未妥善安置拆迁户的不作为现象更是不存在。

  鲁勇军说,“县法院的裁定结果是我输了。只是根据法律规定免收了50元的案件受理费。”县国土局法制股副股长吴丰平对鲁勇军所持的宅基地手续提出质疑:勘察宅基用地时没有土管所工作人员在场;更没有四邻签字认可;地名模糊不清。按照用地规定两年不建房,土地收回还要罚款。

  “有县政府的公章当然是有效的。”城关镇土地所则认可了鲁勇军宅基地证件是真实有效的。但鲁家台社区党总支书记鲁延庆却对鲁勇军的宅基地手续表示:“没印象。我还要查一查社区的公章是谁给按的,连我的签字都没有,怎么报到镇政府县政府审批同意的?”

  文/图本报记者孙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