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非法违规办学行为,规范我市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根据《西安市教育局 西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民办教育机构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和市政府领导的指示,2017年1月16日-20日,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成4个督查组,对全市各区县民办教育机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
总体情况
目前,我市民办教育规模数量、教育教学质量,都已达到了一定的水平,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人才,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多样化教育的需求,已由过去的规模发展逐步向规范优质发展转型。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市非法办学机构依然存在,严重影响我市民办教育的办学秩序。
此次专项督查,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检查,与各区县政府分管领导深入沟通,对各区县教育、工商等部门问询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及成效做法。各区县对本次民办教育机构(无证园、无证机构)专项整治活动高度重视,按照市上总体部署要求,立即行动,做好统筹安排,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加强部门联动执法,开展排查摸底,建立台账信息,分类分批进行清理整治,整治工作进度有计划、有措施、有目标,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目标和预期实效。
督查内容
主要包括工作部署推动情况、排查摸底情况、建立台账情况、清理整治情况、对跨区县审批设立的民办教育机构管理权移交情况、整治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工作的成效做法、下一步思路举措、工作动态信息上报情况等。
整治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未经审批,违法违规开展的各类办学行为。
工作成效
一、统筹协调,整治工作高压态势初步形成。绝大部分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专项整治工作通知, 制定了本区域的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分管教育副区(县)长,管委会副主任任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教育、民政、物价、卫生、消防、安监、公安、食品药监、工商等部门以及各乡镇街道的职责,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整治工作机制,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相互配合,形成合力,重拳出击整治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擅自举办民办教育机构的违法办学行为,取得了初步成效。
二、摸底到位,整治工作重点更加明晰。绝大多数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地毯式摸底排查,对非法办学机构进行了摸底调查并分类统计,造册建账。排查深度和广度均超过以往。
三、宣传广泛,社会各界整治非法办学意识普遍增强。绝大多数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在网站、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公布了合法办学机构名单,公告了整治工作动态;印发大量公告并在学校、幼儿园门口、写字楼、大型小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张贴;发放了致家长的公开信,告知广大家长非法办学的危害,引导家长理智选择合法教育机构,市民群众拒绝非法办学机构、理性选择培训机构的意识有所增强。
四、措施得力,整治非法办学力度逐步加大。绝大多数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关停一批”的原则,在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开展了集中清理取缔非法教育机构工作。相比较,阎良区、临潼区、蓝田县无证幼儿园清理整治工作成效显著,已实现无证幼儿园“零”目标;长安区、港务区无证幼儿园整治和取缔工作推动快、效果好;碑林区、雁塔区、长安区、灞桥区、鄠邑区无证培训机构清理取缔数量大、进度快。
督查结果
此次专项整治共取缔无证幼儿园92所,取缔无证培训机构397家。
目前,各区县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进度要求,正在全力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整治整改和清理取缔,各项工作顺利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