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 记者 苏龙)2016年,商洛纪检部门共处分111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3名),移送司法机关31人,挽回经济损失1650.8万元。

  2月15日,记者在商洛市纪委了解到,2016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问责48起65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件7期7人。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一责双问”,实施责任追究26起28人,对4个单位实施了“一票否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6起107人,公开通报43期132人。

  2016年,商洛市纪委开展了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抓党建、转作风、促脱贫”等专项整治活动,加大明察暗访频度力度,就落实“三公”经费、办公用房和公车管理、津补贴等进行专项检查,实地检查单位280多个,实施责任追究271人,通报典型案例12期17人。开展落实机关“五条措施”深化作风建设专项检查,成立检查组41个,累计检查单位745个,发现问题线索198件,实施责任追究102人,公开通报4期8人。

  2016年,商洛市纪委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开展约谈、函询122人次,同比增长771.4%;给予纪律轻处分1008人,占90.4%;重处分107人,占9.59%;移送司法机关31人,下降8.8%。同时,严肃查处扶贫、民生领域的腐败问题,全市共查处案件153件,占全年查处案件总数的32.2%,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20万元。

  2016年,商洛纪检部门共处分111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3名、乡科级干部99名),移送司法机关3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650.8万元。13名被处分的县处级干部中较典型的有:山阳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王大学利用职务影响,大操大办母亲丧事、违规收受礼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重违纪被免职;镇安县委原常委、副县长姜继美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