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网讯 记者刚刚从市政府新闻办获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于18时发布我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将适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经环保、气象部门结合中省预报结果预测:1月23日至24日,受南部暖湿气流影响,我市地面风速减小,伴有逆温现象出现,大气扩散条件逐步转差,我市空气质量以重度污染为主。

  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于1月22日18时,发布我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将适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要求各相关成员单位在执行蓝色预警行动的基础上做好各项工作:

  一、环保部门通知各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做好工业锅炉使用优质燃煤的准备。

  二、公安部门做好全市范围内限行20%以上机动车(特种车辆除外)准备(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做好三环路(含三环)范围内黄标车、三轮汽车、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行准备。

  三、建设、城市管理、市政、交通、水务、轨道交通、棚户区改造管理部门通知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施工单位,做好停工准备。

  四、城市管理部门及时组织开展城市大冲洗活动;加强焚烧冒黑烟及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检查力度;通知涉土作业工地、拆迁工地、建筑垃圾消纳场做好停工准备。

  五、商务部门增加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使用情况检查频次;通知煤炭交易市场做好停止露天筛选作业准备。

  六、气象部门做好人工增雨(雪)作业准备。

  七、交通运输部门加强汽修企业检查;联合市地铁办共同做好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准备,向社会公布运力调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