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卖淫女供述,加入该卖淫团伙时,权某会对卖淫女相貌、身材、谈吐、气质等进行考察,并不是人人都能通过。通过“选拔”后,权某会要求她们吃住都在“培训窝点”内,同时实行军事化管理,要求她们不能独自一人外出,外出须由管理人员陪同。并且团伙中的卖淫女不能结识团伙以外的男生,只能与团伙内的“管理人员”处朋友。为了时刻管控卖淫女,权某还让团伙中两名为首的卖淫女江某(女,21岁,四川屏山人)和雷某(女,22岁,四川屏山人)以其“女朋友”的身份负责在生活中监察其他卖淫女,防止她们私吞嫖资,虚报业绩。

  除此之外,团伙中明令禁止与外界联系,据侦办民警介绍,每个卖淫女都有2至3部手机,一部用于每周一次与家人联系,另外的则用于与“客户(嫖客)”联系及团伙内部人员间相互联系。同时管理人员还会根据其管理的卖淫女业绩进行考核,而考核优异的管理人员还能领到权某派发的“年终奖”。

  要是卖淫女不想干了,想脱离团伙,还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申请”,再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才能“离职”。

   雇老乡介绍女性来昆卖淫 当地几成产业链

  经审讯得知,权某团伙与2010年便在昆明从事组织、介绍妇女进行卖淫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权某最初只是昆明某KTV的“少爷”,之后他以工作之便说服了同在一个KTV做陪酒工作的几名同乡女性一同出来单干。期间他们辗转昆明多地,至2013年,权某的团伙已经初具规模,此时权某在司家营一新建小区内租下一套面积约140平米四室两厅的住宅,将其装修成培训卖淫女的基地。

  权某创新地想到,通过屏山当地老乡向其推荐“优质女”到昆进行卖淫活动,根据老乡推荐的女性质素给推荐人2000至10000元不等的“佣金”。据侦办民警介绍,该团伙组织、介绍的卖淫女有十余名之多,大多都来自四川屏山,在权某与当地老乡介绍人之间已经形成了产业链。

  民警通过权某及卖淫女供述,在四川屏山警方的协助下,于日前将7名“介绍人”抓获归案。

  据权某供述,每当卖淫女获得嫖资后,须向其上缴30%,卖淫女可以留下剩下的嫖资存起来。几年前,权某积累了大量财富,并购买了4两轿车、1辆商务车用于接送卖淫女到夜场寻找目标,而每次管理人员陪卖淫女外出,都会身带管制刀具以防不测。在培训现场,民警还查获了权某的大量管制刀具,及管理人员间通讯的对讲机等物品。

  权某表示,他自从做了这行当后就格外谨慎,因为混住在一起的人达十余人,为了不引起邻居怀疑,他制定了严苛的作息时间,决不允许团伙中任何人在走廊过道上大声喧哗,并要求团伙成员“错峰回家”。在装修时权某还特意要求用酒柜暗门挡住培训室,即使不关门,外人也决计看不到住所内“别有洞天”,同时权某还在住所铺了两层隔音地毯。

  经审查,民警还发现该团伙存在性虐待及聚众淫乱的嫌疑,但仍需进一步取证调查。

  目前,该团伙20名成员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由于案情复杂,案件仍在进一步审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