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两“油耗子”盗工程车柴油进班房 抽油泵管钳对讲机都用上了

  本报咸阳讯(张晨光 记者陈奋翔)两“油耗子”租用小轿车后用假车牌伪装,还购买了抽油泵、油管、塑料油桶、管钳、螺丝刀、手电筒、对讲机等作案工具,专门在凌晨时盗窃大型车辆油箱里的柴油。

  今年5月初,孟某和刘某在一起预谋盗窃他人正在使用中的工程车辆油箱内的柴油。随后,孟某租用一辆白色起亚轿车作为作案交通工具,并用假冒车牌将车进行了伪装,同时还购买盗窃柴油用抽油泵、油管、塑料油桶、管钳、螺丝刀、手电筒、对讲机等作案工具备用。

  6月8日凌晨2时许,孟某和刘某驾乘伪装车辆并携带抽油泵等工具,潜至一在建的大桥项目部工地混凝土搅拌站,趁四下无人,孟某用管钳和螺丝刀撬开水泥罐车油箱盖、控制油泵,刘某则在一旁插管、抽油、扶油管并负责望风。当晚,两人盗窃停放在该项目部工地的四辆水泥罐车及一辆水泥泵车油箱内柴油共计800升。

  6月11日凌晨2时许,两人又采取同样手段,将一处加油站停车场内的一辆半挂式货车油箱内120升柴油窃取。作案后,两人将两次所盗柴油全部出售,得赃款5200元,但当日两人就被警方抓捕归案。

  日前,渭城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盗窃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孟某、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手段盗窃他人财物,价值5612元,数额较大,二人的行为侵犯了他人财产的所有权,构成盗窃罪,且二人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最终,孟某、刘某这两名“油耗子”被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九个月,还分别被处罚金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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