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军红:“把高某手脚拿胶带绑了以后,推到了挖好的坑边,高某把密码说了。”

  在获取密码后,两名被告由杨军红带路来到高某的家中,找到了高某的银行卡和一张还有二十多天到期,并存有二十七万多元的理财单。在这一过程中,两名被告担心留下证据,煞费苦心的戴上了鞋套,并在离开时擦掉了指纹。

  按照杨军红的说法,他们只是为了求财,然而在拿到高某的银行卡和密码后,事情却是向着最不该发生的方向发生了。

  杨军红:“然后我两人就为放人不放人争开了,我认为为了二十多万,再加上我和高某交往过,我不想杀她,席拴根说把人放了,明天她就去报案。商量结果是席拴根还是想把这笔钱拿到手,我当时也很纠结。”

  在法庭上杨军红说考虑到急需用钱,他还是同意杀掉高某,并且是采用活埋的方式夺取高某的性命。

  杨军红:“席拴根让我下到坑里把人放倒,其它就不用管了,之后我还没上来呢,土就下来了,都快把坑埋平了,席拴根说你必须埋两把,要不你把自己还撇的干净。”

  最后,经法医鉴定,高某死亡特征符合窒息所致。

  根据被告人杨军红的当庭供述,在这起令人发指的抢劫杀人案中,他并没有杀人的犯意。

  此外,被告人席拴根说这起案件从谋划、实施到最后夺取高某的性命,自己只是参与其中,其供述和被告人杨军红的供述在有多处相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