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郭妍)1月23日,记者从西安市教育局了解到,西安市小学于2015年2月5日起放寒假,普通中学于2015年2月12日起放寒假。2015年春 季开学报到时间为3月6日,3月7日(星期六)正式上课,当日执行星期五的课表,3月8日(星期日)正常休息。

  为了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省教育厅出台了相关规定,要求在寒假期间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不得延迟放假或提前开学。各中小学校和教师一律不得参与、动员 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辅导班。对违反规定的学校校长、教师将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