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记者 鲁鹏飞) 3月30日,记者从宝鸡市民政局了解到,为切实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满足群众异地办理婚姻登记需求,从2022年4月1日起宝鸡市婚姻登记实行“市内通办”。男女任意一方(或双方)为本市户籍居民,可选择在本市内任意县(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适用范围:

  1。内地居民结婚登记、离婚登记两项婚姻登记办事事项。

  2。男女任意一方(或双方)为本市户籍居民,可选择在本市内任意县(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3。部队驻地、入伍前常驻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驻户口所在地的现役军人,可在本市内自主选择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特别说明:

  1。本市居民同外国人、港澳台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在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办理。

  2。内地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仍按《陕西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执行,暂不实行跨县(区)办理。

  3。在办理过程中,涉及到本市其他婚姻登记处需要协查的,相关婚姻登记处应积极予以配合。但涉及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无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证信息与档案资料不一致等较为复杂的情况,暂不实行跨县(区)业务办理。

  婚姻登记“市内通办”实行预约受理制。可通过陕西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http://hyyy.saxmz.gov.cn/index)、“陕西民政”“宝鸡民政”微信公众号、电话预约、现场预约等方式进行预约,预约申请提交通过后需按约定时间携带双方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事项所需资料至登记处现场办理婚姻登记业务。预约时间内当事人未能履约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需重新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