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西安市住建局下发关于《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住建领域环境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确,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召开期间(2021年9月10日至9月27日,2021年10月17日至10月29日)将全面深化工地扬尘污染防治。除民生保障及重大项目外,涉土作业工地一律暂停施工,全面实行封闭围挡、物料遮盖、地面清洗,保持施工场地及周边100米以内道路的清洁。
常态化监管与会期严格管控相结合
确保西安“全运蓝”和重点流域水环境安全
方案提出,将认真贯彻落实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筹备保障工作部署和要求,以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行动为支撑,提升在建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及水环境治理水平,强化常态化监管和会期严格管控,建立健全督导检查工作机制,重点保障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举办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确保会期实现西安“全运蓝”(沙尘天气除外)和全市重点流域水环境安全。
成立市住建局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环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住建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下设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组和水环境保障工作组。
空气质量会前保障措施分两个阶段重点开展以下工作:第一阶段(本方案印发之日至2021年3月31日):严格落实《西安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重点围绕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持续强化在建工地及两类企业扬尘管控、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攻坚等任务开展工作。
第二阶段(2021年4月1日至9月9日,2021年9月28日至10月16日):严格落实《西安市蓝天保卫战2021年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年度重点工作,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重点做好赛事期间在建工地及两类企业扬尘源强化管控、环境空气质量应急响应措施落实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会期内除民生保障及重大项目外
涉土作业工地一律暂停施工
空气质量会期保障措施为: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召开期间(2021年9月10日至9月27日,2021年10月17日至10月29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全面深化工地扬尘污染防治。除民生保障及重大项目外,涉土作业工地一律暂停施工,全面实行封闭围挡、物料遮盖、地面清洗,保持施工场地及周边100米以内道路的清洁。
严格实施工地扬尘在线监测联网。民生保障及重大项目工程必须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七个到位”控尘要求,在建工地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扬尘在线监控设备,并与西安市智慧环保平台联网。环境空气质量敏感区域周边3公里范围内保障类项目必须密闭施工。
严格管控两类企业。涉及抢险抢修、民生保障及重大项目工程的两类企业,严格按照生产需要每三天申报一次豁免,其余一律停产。
加强在建工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建筑装饰和市住建局直管市政工程停止涂饰作业和道路划线、沥青摊铺等VOCs作业。
在水环境保障方面,会前按照《西安市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西安实施方案》《全域治水碧水兴城西安市河湖水系保护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以及西安市碧水保卫战2021年工作方案,做好相关工作任务。会期强化建筑工程施工降水管理,同时提高水资源利用水平。
区县和开发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一律作为月度考核依据并移送问责
市住建局要求,各单位要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把保障工作摆上位、谋到位、抓到位,切实履行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并落实责任到人。
各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要加大督导巡查力度,对检查发现或移送的问题,要积极采取措施,立即整改,狠抓落实,做到每个问题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市住建局各督导组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移送相关区县、开发区。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监管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区县、开发区,一律作为月度考核依据并移送问责。各区县、开发区对于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责任不力的责任人,也要依规依纪进行问责。
各单位要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保护对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顺利举办的重要性,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企业主体责任,积极引导绿色施工,培育公众节水意识,努力构建全民行动新格局。(记者 赵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