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咸阳市委批准,咸阳市纪委监委对兴平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薛彦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薛彦斌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及私企老板所送礼金;违反工作纪律,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为了谋求职务晋升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涉嫌行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监委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薛彦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财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