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渭南通报11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陕西传媒网讯(陕西日报记者 董渺)8月17日,记者从渭南市纪委获悉 ,渭南市纪委日前通报了11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分别为:

  1.临渭区蔺店镇大钟寨村瓦子店三组原组长尚四桥,私自克扣本组土地承包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韩城市芝阳镇北寿寺村村委会主任段东振,违规为村民办理低保;村党支部原委员、原监委会主任冯元芳,会计段万银违规领取低保,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段东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冯元芳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段万银受到留党察看处分。

  3.华阴市太华办城南村村委会原委员、出纳王守武,违规占有集体收益,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华县高塘镇圣山村党支部副书记王忠善,违规收取群众安居工程费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潼关县城关镇布施河村村党支部书记冯抗美,村委会主任冯迁移,贪污水利建设项目款,2人均受到留党察看处分。

  6.大荔县财政局朝邑财政所原副所长邢昌锋,采取虚报冒领的手段,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受到行政撤职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澄城县王庄镇岭头村党支部原书记党宜军,纠集多人打砸镇供电所,造成公共财产损毁,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8.合阳县甘井镇赵岭村党支部书记关榜柱,违规占有村民的粮食直补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蒲城县洛滨镇永平村党支部原书记韦升堂,将该村征地款存入个人账户上,并将所得利息据为己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0.富平县城关镇肖华村北华组组长仇满行,在发放河道绿化项目补偿款过程中,克扣应发补偿款据为己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1.白水县西固镇中心校党支部书记麻双彦,私设小金库,用于学校日常开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编辑:wsx0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