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新闻联播》)省物价局今天(6月19日)发布公告,决定从明天(6月20日)起调整陕西省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价后关中地区非居民用气价格由现行的每立方米2.3元提高到3.09元,延安地区调整到每立方米2.94元,汉中和安康地区调整到每立方米3.27元,商洛地区调整到每立方米3.25元。
据了解,由于我国将居民集中采暖用气划入非居民用气价格类别,调整后,关中地区的集中采暖用气价格将由现行的每立方米1.98元提高到2.77元,其他地区城市集中采暖用气价格也将做相应调整。为了降低居民采暖支出,陕西省将适当降低省内非居民用天然气长输管道管输费标准,平均降低10%,年可减轻省内用户负担共计96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