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宝鸡讯(记者董毅)在日前闭幕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上,凤县从全国2000多个县(市)中脱颖而出,被中央文明委确定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凤县获此提名,意味着已经取得了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的资格。

  全国文明城市是最有价值、最具“含金量”的城市名片之一,评选每三年一届。目前,全国文明城市(区)有53个,其中县级全国文明城市4个,仅占县级 市总数的1.1%。此次会议,确定全国167个县(市)入围“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我省仅有5个。凤县是宝鸡市唯一一个被提名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的 县城。

  据了解,凤县自2005年开始全面启动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把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作为重点和着力点,坚持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抓起,从反 映强烈的难点问题改起,围绕市容环境、餐饮卫生、交通秩序等,先后开展了公益广告规范、集贸市场整治、公共环境设施整治、公共秩序集中整治等行动,启动了 十二年免费教育、大学教育保障、中小学寄宿生交通费全资助、提高村组干部待遇、提高医保和低保标准、实施人人安居工程等“十大幸福工程”,极大地提升了群 众的文明素质和幸福指数,并先后于2009年获得省级文明县城称号,2011年成功创建为全国文明县城。

  郑维国县长表示,凤县将以成为提名城市为起点,从现在起正式向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发起冲刺。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根本,大力推进 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和城市精细管理两大工程,不断丰富和挖掘“凤县经验”新内涵,推动凤县新发展新跨越,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在2017年实现全国县级文明城 市创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