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陕西省委批准,陕西省纪委监委对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张丹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丹力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个人决定企业重大事项,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违反规定私设“小金库”,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力;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犯罪。
张丹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无视党纪国法;对抗组织审查;违反议事规则搞“一言堂”;甘于被围猎,与不法商人老板勾肩搭背,大搞权钱交易;生活奢靡,兴趣低俗;收受巨额财物,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丹力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张丹力简历
张丹力,男,汉族,1955年10月生,陕西西安人,硕士研究生文化程度,正高级工程师。1974年3月参加工作。
1974年3月至1985年3月,先后在陕西省略阳县插队、略阳钢铁厂工作;
1985年3月至2009年6月,先后任陕西龙门钢铁总厂副厂长、常务副厂长,陕西龙门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9年6月至2012年2月,任陕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2年2月至2014年8月,任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陕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4年8月至2015年10月,任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5年10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