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陕西韩城市原公安局长张龙受贿和徇私枉法案一审判决书。判决书显示,张龙在任韩城市公安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向多名报案人及下属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共计48.3万元。

  张龙还在一起案件中,曾收受嫌疑人家属60万元后,要求停办该案,致使嫌疑人未被处理。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注意到,11年后,2019年,这名嫌疑人成为当地“黑老大”,被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

  原陕西韩城市公安局局长张龙因受贿和徇私枉法罪获刑8年。/视频截图

  公诉机关指控,张龙涉嫌受贿和徇私枉法罪两项罪名。在受贿罪中,张龙涉案时间横跨11年。其中,从2008年至2019年5月,他先后向8人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共计48.3万元。

  行贿者包括韩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时任大队长、刑警大队时任副中队长、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时任大队长、派出所一时任所长及韩城市公安局政风监督室时任主任。

  他们给张龙送钱,是希望得到他的关照,有人因此还获得升迁。另有企业主给张龙送钱,是希望在相关案件上获得帮助。

  而张龙被控徇私枉法罪,与陕西渭南“黑老大”杨武学有关。判决书显示,2009年8月,韩城警方成立专案组对杨武学案进行调查,此后,杨武学逃离韩城市,并委托其姐夫处理此事。其姐夫找到与张龙私交较好的朋友帮忙,通过这名朋友,张龙先后收受了一些烟酒和60万元现金。

  此后,专案组在调查杨武学案时,发现其涉嫌10项违法行为。专案组在向张龙汇报杨武学案后,张龙安排暂停办理杨武学案,此后,韩城市公安局对杨武学违法犯罪问题未再追究。

  2010年10月,张龙将收受杨武学姐夫的50万元通过韩城市公安局政风监督室上交该局警务保障室保管,2014年12月,这笔款上交至韩城市公安局财政专户。

  直至2019年3月,杨武学案成为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3个月后,张龙也被渭南市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

  今年6月30日,法院对杨武学涉黑案进行宣判。杨武学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公司印章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贩卖毒品罪、职务侵占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妨害作证罪,共11项罪名,数罪并罚,一审获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今年9月17日,陕西渭南市中院对张龙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进行宣判。

  判决书显示,张龙因贿赂放弃查禁职责,严重损害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虽有上交贿赂款行为,但不影响对其情节严重的认定。对其上缴徇私枉法中50万元的受贿款,可视为退赃。

  张龙因有自首情节,到案后,能坦白并积极退赃,并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