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文锦)昨日,记者获悉,近日西安市住建局发出通知,向社会公布第一批签订租赁资金监管协议的“托管式” 租赁企业名单。12月1日起,按照要求,房源信息发布网站不得再发布未接受资金监管的企业信息和未经平台核验及挂牌的房源。

  通知指出,第一批公布企业已在平台注册并开立存量住房租赁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监管专用账户”)。请广大群众在租房前登录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登录西安住建官网http://zjj.xa.gov.cn/,在服务平台中点击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进入)核实企业注册信息、监管信息和房源信息,选择在平台发布的房源并接受资金监管服务。

  凡未通过平台进行网签备案的租赁合同无法提供资金监管服务,凡未接受资金监管的,交易双方自行承担交易资金风险。

  自12月1日起,按照《推动我市住房租赁网签备案和资金监管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再代理未进行平台企业信息注册、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和资金监管的租赁企业,房源信息发布网站不得再发布未接受资金监管的企业信息和未经平台核验及挂牌的房源。经书面警示、约谈、责令限期整改等措施予以处理后逾期不改的,向社会予以公示,并将相关信息报送西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实施联合惩戒,以净化市场环境,维护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目前还未按要求开立监管专用账户的“托管式”租赁企业及时与监管试点银行联系,签订《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协议书》,开立监管专用账户,并在平台挂牌房源开展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