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南郊某医保定点药店。西安南郊某医保定点药店。

  西部网讯(记者 马晴茹)记者今天(9月1日)从西安市医保局获悉,即日起,西安市医保局将正式施行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保健药品等8类药品将不再纳入报销范围。为此,记者对西安部分药店进行了走访调查。

保健食品专柜。保健食品专柜。

  部分药店已接到通知 保健药品等8类药不再纳入报销范围

  9月1日下午,记者来到西安市南郊某医保定点药店。店员告诉记者,她们还没有接到医保中心的通知,现在只是网上疯传,所以还可以刷。“因为大家都在传,所以最近几天蛋白粉销量特别好,可能主要功效是增强免疫力,都在囤。”

  西安市民尤女士告诉记者,今早,她在高新区一家一怡康药店发现已经不能购买防脱发类药品。“店员说,昨天他们接到通知,医保卡不能刷脱发类产品,蛋白粉也都不让刷了,自己花钱又感觉肉疼。”

  随后,记者又来到雁塔区城市立方附近惠仁康大药房。店员告诉记者,他们店内也不能继续用医保卡刷保健品等,为了防止顾客白跑,她已经在药店微信群里将政策通知给了周边顾客。

  列入负面清单等5种情形的药品直接调出药品目录

  记者了解到,《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以下8类药品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保健药品;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因被纳入诊疗项目等原因,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

  同时,《暂行办法》还明确,具有以下5种情形的药品直接调出《药品目录》,医保基金将不再给予报销:被药品监管部门撤销、吊销或者注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被有关部门列入负面清单的药品;综合考虑临床价值、不良反应、药物经济性等因素,经评估认为风险大于收益的药品; 通过弄虚作假等违规手段进入《药品目录》的药品;国家规定的应当直接调出的其他情形。

  另外,符合在同治疗领域中,价格或费用明显偏高且没有合理理由的药品;临床价值不确切,可以被更好替代的药品;其他不符合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等条件的药品等情况之一的,经专家评审等规定程序后,可以调出《药品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