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新城区政府发出公告,公告指出,3月15日,接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新城区对由沪入境抵陕发热人员张某波密切接触者王某某进行追踪摸排。

  经摸排,王某某于3月14日晚21:45至21:48在公园南路48号盛安斋老赵家泡馍馆门口点餐,期间有2名群众在该泡馍店借用卫生间,与王某某错身相过(距离1米左右)。

  请该时段在该店借用卫生间的2名群众,立即向所在社区登记备案,并自行居家隔离14天,坚持每日两次测量体温,如本人或者家人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及时报告。隐瞒不报造成疫情扩散者,将追究法律责任。(记者 张艳芳)

  新城区韩森寨街道办联系电话:029-83204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