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王晶 王迪)买辆新车本来是件高兴事,但是家住咸阳的刘女士花40多万买了一辆进口越野车,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去年3月8号,刘女士在西安三桥西部车城陕西金泰福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花了41.8万买了一辆进口丰田普拉多越野车。第二天撕遮阳板塑料膜时,发现一张车辆入库装箱检验报告,上面注明的内容当时就把她吓懵了。
车主刘女士:“上面写着右侧车身刮伤,所有的型号以及车身颜色跟我这辆车是完全一模一样的,我当时瞬间就懵了,不知道新车上面会有这样一张单子,我怀疑这车是修复车。”
情况真的像刘女士说的这样吗?车辆入库装箱检验报告上写的“右车身刮伤”是什么情况呢? 对于这样的疑问,汽车销售公司的代理律师表示,其实情况和刘女士的认识是有误差的。刘女士拿到的这张单据不是维修单,是入库单,开单据的单位并不是他们,而是为经销商提供仓储服务的公司填的,那么,对于单子上的“右车身刮伤”是如何解释的呢?
陕西金泰福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代理律师陈爱静:“车入库的时候,因为从国外进口不可能清洗,因为运输过程很长,入库单是这个仓储公司写的,他可能为了屏蔽自己责任,只要是有类似划痕的,他们不擦,他们简单记录一下。”
陈律师表示,这辆车入库后,经国家有关单位一系列检查检验,车是质量合格的全新车辆,并且已取得国家规定的进口汽车全部证明文件。但是对于这样的回复,刘女士并不认可,并提出“退车”的要求,经多次沟通,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最后,刘女士将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还购车款41.8万元,支付购车款三倍赔偿金125.4万元。近期,西安未央区人民法院三桥人民法庭作出判决,认为原告提供的证据既不足以证明涉案车辆存在瑕疵或质量问题,也不足以证明被告存在欺诈的事实,驳回其诉讼请求。但考虑到事情经过致原告消费心理受到影响,酌情确定被告补偿原告41800元。
对此,双方都表示无法接受,目前均已向西安中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