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伊琛)昨日,西安市物价局联合西安市房管局发布通知,即日起,西安市降低房产测绘收费标准,其中,住宅用房由每平方米1.30元降为1.10元;、商业楼用房由每平方米2.00元降为1.70元;多功能综合楼用房由每平方米2.70元降为2.30元。
通知指出,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时房产测绘收费由开发商承担,不得在房价外向购房人收取。
本报讯(记者郑伊琛)昨日,西安市物价局联合西安市房管局发布通知,即日起,西安市降低房产测绘收费标准,其中,住宅用房由每平方米1.30元降为1.10元;、商业楼用房由每平方米2.00元降为1.70元;多功能综合楼用房由每平方米2.70元降为2.30元。
通知指出,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时房产测绘收费由开发商承担,不得在房价外向购房人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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