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都市快报》记者 张坤)昨天,《都市快报》节目报道了长安区的经济适用房小区圣合家园,有人私自出租房屋的事情,而且还对记者声称,自己有四套房。节目播出后,也引起了房管部门的重视。
房主:“要租的话每月要一千五六,一年一交,一千押金。”
这位房主,她的房子在圣合家园三期小区三号楼2单元,102房间,房子不大90平左右,两室一厅,目前房主自己在住。经适房不能对外出租,显然,她心知肚明。
房主:“我们这是经济适用房,按理是不能出租的。”
记者:“有没有房产证。”
房主:“没有,只有购房合同。”
房主告诉记者,这套房子大约是在2012年前后收的房子,收完之后,家里人基本上就没怎么住过。
记者:“你这房是才买的?”
房主:“不是,买的早了。”
记者:“之前你租人家多少钱?”
房主:“一千六。”
记者:“你之前租了人家几年?”
房主:“租了四年,自从我买了以后就租给他了。”
见记者打算要走,这位房主竟然非要带着记者去附近一个商品房小区,推荐自己的另外一套两居室空房。
房主:“我有三套房,两套是新的。这里只有一套。”
记者:“你房子咋这么多。”
房主:“我有四套房”
今天,在圣和家园三期小区,长安区房管局和物业的工作人员约谈了这位房东曹某,但她拒绝了记者的采访。对节目报道中的问题,长安区住房保障中心的负责人一一作出了回应。
西安市长安区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陈鲁:“根据我们调查,房子的申请人不是节目报道中的这位大姐,它的申请人是这位大姐的儿媳妇,而她的儿媳妇已经和她儿子离婚了,法院把这套房子判给了她儿子。”
既然这套经适房属于这位大姐的儿子所有,为什么会由她来私下对外出租呢?
西安市长安区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陈鲁:“雷某因为吸毒的原因已经被抓起来了,由于无力偿还贷款,银行把他告了,经过法院调解,他的母亲每年要支付3万元房贷给法院,由法院支付给银行,再加上吸毒的原因,雷某欠了很多外债,有很多人上门讨债,他的母亲就想通过租房的方式来缓解还债的压力。”
长安区住房保障中心负责人说,这位大姐曹某所说的有四套房产的事情,他们也做了调查。其名下确有三套房产,分别在西安市区有一套房产,还有两套回迁房。
西安市长安区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陈鲁:“这四套房,有三套都是在雷某母亲的名下,与雷某没有任何关系。”
长安房管局工作人员要求曹某立即撤销发布的一切租房广告,同时承诺不再对外出租。
西安市长安区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陈鲁:“进一步的处理意见,我们将以文字的形式上报市局,由市局最终决定。为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我们要求小区物业,在售卖水电的时候,必须要求业主提供本人身份证,否则不予出售水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