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网讯(记者 辛源)4月6日晚21时50分,西安交警高速大队西商中队在绕城高速西高新收费站开展夜查时,发现一辆陕A牌照的白色宝马轿车驾驶员存在酒后驾驶嫌疑,随机将其拦停检查。

  据民警介绍,经过呼吸检测,该车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为65.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调查中民警发现这位驾驶人卢某川2015年在成都曾因酒后驾驶被处罚。

  4月10日上午,西安交警高速大队联系了成都警方,确认卢某川2015年5月因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被成都警方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并记12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卢某川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7日行政拘留,并处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