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今年将进行高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凡在高校专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本次考试与认定,已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者不在受理范围之内。专业技能考试不及格不能申请教师资格。

  据悉,我省规定进行高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的条件为:高校在职专任教学人员;取得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品德 良好;体检合格,普通话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从事汉语语言教学和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教师和语音教师应达到一级乙等 以上)。参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系统讲授1门次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主要课程,评价良好。

  对于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申请人员还要求,与现任教高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期应不少于两年;工资关系在现任教高校,人事档案由该高校统一委托至市级及以上人才代理机构或规定机构。

  省教育厅明确,4月15日前,各高校组织报名、普通话证件审查、思想品德鉴定和体格检查。相关资料经教育厅审查,5月1日至5月29日,考 点高校应按专业技能考试赋分表组织划定高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6月13日至17日,各高校负责通知专业技能考试合格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注册申 请,7月20日前,省教育厅下发合格人员名单及教师资格证书编号。

  同时明确,党校学历(除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生的专业外)不能作为申请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获得国外学历、学位,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 的相关证明原件。2016年4月30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高校兼职教学人员、高校教辅人员不在受理范围之内。各高校不得接受申请资料不齐全的申请。 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一律不得参加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各高校不得为本校非教学人员和校外人员办理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如有发现并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记者张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