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的12号楼1单元电梯已经停运。事发的12号楼1单元电梯已经停运。

  陕西头条记者 熊惠玲 陈嘉伟 实习记者 刘望

  近日,网上流传西安高陵区一小区在停止使用一个多月的电梯里发现女尸。2016年3月5日上午,高陵区委宣传部发布通报,证实了此事。

   通报称维修人员过失致女业主被困死亡

  通报称,2016年3月1日上午,位于高陵区陕汽路水榭花都小区物业向公安机关报案,在12号楼1单元电梯内发现一具女性尸体。经公安调查,死者吴某某,女,43岁,西安市莲湖区红庙坡人,独居于水榭花都小区12号楼1单元**户,据家属和小区住户反映死者患有精神疾病。经过民警现场勘查和法医尸表检查,未发现明显外伤痕迹,排除了他杀可能性。

  事件发生后,高陵区成立了联合调查组,经初步调查,1月30日,小区物业公司接到业主反映,12号楼1单元电梯出现故障,要求维保人员到现场处置,物业公司随即联系签订协议的陕西凯文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派员到现场维修。

  当日下午,该公司专门负责这个小区电梯维护的2名维修工抵达现场,发现电梯停在10—11层之间,机房钢丝绳有脱槽断股问题,维修人员站在11层向电梯轿厢喊话,询问是否有人,未听到应答,以为轿厢内无人就切断了电源,将电梯原地停止运行,并向物业公司汇报了情况。

  3月1日,陕西凯文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再次对电梯进行维修时,发现电梯内有一具女尸。经查,造成当事人死亡的直接原因是电梯维修方工作人员在维修电梯时,没有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没有打开轿厢检查就切断了电源,停电后没有确认电梯内是否有人被困,导致吴某某死亡,工作存在严重过失。公安机关已按过失致人死亡的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相关责任人已被控制,案件正在处理中。

12号楼2单元电梯内所张贴的电梯使用标志是复印件,标志上的电梯下次检验日期是2016年11月。12号楼2单元电梯内所张贴的电梯使用标志是复印件,标志上的电梯下次检验日期是2016年11月。
新的使用标志下,原先的标志还存在,标志上的电梯下次检验日期是2015年12月,是1月30日电梯发生故障前一个月。  新的使用标志下,原先的标志还存在,标志上的电梯下次检验日期是2015年12月,是1月30日电梯发生故障前一个月。

  1月30日当晚有人听见电梯有异响 

  陕西头条记者在事发小区了解到,与死者吴某熟识的小区业主林女士(化名)也住在12号楼,林女士表示,1月30日早晨还见过吴女士,随后就再也没有见过。

  “当时临近过年,我想她也许是被家人接走过年去了。”林女士称2月23日其家人来找过吴女士,但并没有见到人,“我说我也很久没有见过她了,他家人说他们也很久没有联系上了,是不是走失了。”

  此外,林女士还向西部网记者描述了这样的细节,“1月30日晚上21点、22点时,我听见电梯附近有异响,咚咚的声音,我女儿说是电梯出现故障了,因为电梯经常出故障,我就没有在意。3月1日,早上9、10点,我看见有人来修电梯,后来才知道出事了。”

  小区住户文先生(化名)也向记者证实,小区的电梯经常出故障,“我2010年12月31日收的房,从住进来到现在电梯里我被困过三次,媳妇和孩子被困过两次。”

  此外记者注意到,12号楼2单元电梯内所张贴的检验标志是复印件,标志上的电梯下次检验日期是2016年11月。而新的使用标志下,原先的标志还存在,标志上的电梯下次检验日期是2015年12月,是1月30日电梯发生故障前一个月。

  物业公司被清理出市场全区排查电梯安全隐患

  高陵区委宣传部通报称,目前,高陵区已由园区管委会、姬家街道办事处牵头,积极做好善后工作。死者家属已与小区物业公司、电梯生产厂家签订了善后协议。

  针对业主对物业公司意见大、服务不满意等问题,区建住局依法依规将原物业公司西安惠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清理出高陵服务市场,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吊销该物业公司资质,同时根据调查结果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园区管委会、姬家街道办事处和区建住局指导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尽快更换物业公司。联合调查组正与每户业主积极沟通,协调解决业主反映的问题,目前小区业主情绪平稳。

  高陵还将在全区开展物业管理清理整顿工作,同时对辖区内所有电梯继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顿活动,坚决消除安全隐患。事件进展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