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康天军向大会报告工作。记者 苏聪 摄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康天军向大会报告工作。记者 苏聪 摄

  西部网讯 (记者 踪卫华 实习记者 刘望)2月26日下午,延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康天军向大会报告工作。

  康天军在报告中指出,2015年,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审结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90起,对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发出监察建议15份,对违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5人、警示提醒5人、诫勉督导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开除公职2人。

  依法判处非监禁刑1138人,免予刑事处罚75人,裁定特赦31人,对6名被告人宣告无罪,加强了人权司法保障。审结行政案件225件,依法撤销具体行政行为15件,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4件,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5件,审查并执行非诉行政案件8件,协调化解行政争议57件,促进了依法行政。

  法院还先后曝光了失信被执行人163人,将134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全国法院“黑名单”,采取限制高消费等信用惩戒措施59人次,罚款11人,司法拘留216人,依法强制59名“老赖”履行了义务。另对符合条件的64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救助13名特困申请人45.25万元,全年减缓免交诉讼费259.8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