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商洛新闻网
记者昨天(2月26日)晚上从洛南县卫计局获悉,媒体曝光的洛南县洛源镇卫生院院长张志哲公车私用行为属实,县纪委昨日(2月26日)给予张志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记者了解到,2月25日晚媒体曝光洛南县洛源镇卫生院院长张志哲公车私用行为后,洛南县委、县政府、县纪委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纪检和卫计部门组成调查组深入洛源卫生院进行全面核查。
经查,2016年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下午4时许,洛源镇卫生院长张志哲驾驶单位陕HB1092牌照公车回家吃饭,2月23日上午8时左右,张志哲将车开回单位正常上班,用车期间无公务活动,属公车私用。2月25日,媒体报道张志哲公车私用属实。
之后,县纪委紧急召集镇党委、镇政府及县卫计局领导会议研究,给予张志哲本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单位内检讨,全系统通报批评,责成卫计系统就类似问题全面整改。
昨天天(2月26日)下午,洛南县卫计局召开全系统领导干部大会,通报此次曝光事件并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层层落实自查自纠整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