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宋雨实习生李炜)记者昨天从西安市公安局获悉,近日,西安市政府将在全市范围开展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19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西安市公安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通告,就西安联合职业培训学院(以下简称西安联合学院)涉嫌非法集资犯罪有关事宜,向社会公布。
西安联合学院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发生后,省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应对,成立相应机构,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维稳、查处、追赃工作。目前公安机关已经介入,案件正在全面调查之中。
集资参与人员尚未在指定地点登记或到公安机关报案的,可就近到当地派出所或指定地点进行报案登记。报案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合同、交款凭证等相关证据材料,说明集资经过、金额等情况。
集资参与人员应依法理性维权,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案件查处工作,主动提供案件线索,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确保社会稳定。对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司法机关将依法惩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第五条之规定: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追缴非法所得。
三部门同时称,涉嫌非法集资犯罪人员从5月19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前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配合调查、积极退赃的,根据情节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退赃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对窝藏、包庇犯罪人员,帮助犯罪人员毁灭、伪造证据,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